根据《湖南女子学院普通全日制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湘女院行字〔2023〕98 号)、学校教务处《关于做好 2025-2026 学年转专业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以及《湖南女子学院商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规定,为进一步规范我院本学年学生转专业工作流程,保障学生合法权益,维护学院正常教学秩序,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商学院 2025-2026 学年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转专业工作,负责方案制定、资格审核、结果公示等关键环节的决策与监督,确保流程公正、规范、透明。
组 长:彭云飞、严双
副组长:张波、郭毅夫、董丽娜
成 员:谷小科、朱向、彭璟、李海、邓颖蕾、李建军、王雄英、董慧、刘雅婧
二、进程安排
(一)方案制定与名额公示
2025 年 12 月 18 日 —19 日,领导小组审议确定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
2025 年 12 月 23 日 —24 日,结合各专业师资力量、教学资源配置、人才培养规模等实际情况,按年级核定各专业允许转入、转出名额(详见附表5《商学院学生转专业名额分配表》);
2025 年 12 月 26 日 —28 日,通过商学院官网、学院公告栏公示转专业工作方案及各专业转入转出名额,公示期为 3 个工作日,接受师生监督。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学院教务办书面反馈。
(二)学生申请
2026 年 1 月 6 日 17:00 前,有意向转专业的学生须完成以下申请流程,逾期未提交或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如实填写《湖南女子学院学生专业调整申请表》(附表 1),并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如学业成绩单、获奖证书等,按要求装订成册),提交至商学院教务办;
各班学委填写《商学院调整学生名单》(附表 4,Excel 电子档),发送至指定邮箱:54626669@qq.com,邮件主题及文件命名统一格式为 “班级 + 转专业申请 + 人数”(例:2025 级会计学 1 班 + 转专业申请 + 3 人);
申请材料须真实、完整,若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转专业资格,并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三)审核流程
1.学院转出初审
(1)2026 年 1 月 8 日前,学院教务办会同相关教研室,依据学校转专业管理办法及学院方案,对转出学生的学籍状态、学业成绩、申请资格等进行严格初审;
(2)2026 年 1 月 13 日 —15 日,公示拟转出学生名单(公示期 3 个工作日),公示地点为商学院官网、公告栏;
(3)2026 年 1 月 16 日 17:00 前,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湖南女子学院学生专业调整申请表》(附表1)、《湖南女子学院专业调整拟转出学生名单》(附表 2)及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稿需签字盖章,电子版同步报送)统一上报教务处学籍科。
2.教务处基本资格复审
教务处基本资格复审教务处对学院上报的拟转出学生名单进行统一复审,核查学生基本学籍、学业达标情况等,及时将复审结果反馈至商学院。
3.转入复审
(1)2026年2月27日前,接收教务处反馈的符合基本资格的拟转入学生名单;
(2)2026年3月3日前,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专业教师组成审核小组,结合拟转入专业培养要求,对学生的学业水平、专业适配度等进行综合复审(必要时可组织面试或专业能力考核);
(3)2026 年3月3日—5 日,公示复审合格的拟转入学生名单(公示期 3 个工作日),公示地点为商学院官网、公告栏;
(4)2026年3月6日17:00 前,公示无异议后,将《湖南女子学院专业调整拟转入学生名单》(附表 3,纸质稿签字盖章 + 电子版)上报教务处学籍科。
学籍异动办理教务处通报学校会议审议通过的转专业学生名单后,学院及时通知相关学生在教务管理系统提交转专业申请;转出、转入学院教务办按流程完成系统审核后,提交教务处学籍科终审,办理学籍异动手续。
三、相关要求
转专业工作严格遵循 “公平、公正、公开” 原则,所有审核标准、流程及结果均按要求公示,接受全院师生监督;
在学校未正式下达转专业批复文件前,所有学生须在原专业正常上课、完成学业任务,不得提前进入拟转入专业学习,否则视为违规,取消转专业资格;
转专业学生的所有申请材料、审核记录、公示文件等由商学院教务办统一整理归档,存档期不少于3年,以备核查;
转专业执行标准:原则上 2025 级(一年级)学生按平级转专业办理,2024 级(二年级)学生按降级转专业办理,严格遵照《湖南女子学院普通全日制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湘女院行字〔2023〕98 号)相关规定执行;
各环节工作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逾期未完成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关权利,责任由相关方自行承担;
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学校转专业管理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附件
3.湖南女子学院普通全日制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pdf
湖南女子学院商学院(免章)
2025 年 12 月 26日